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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招警考试:阿拉善盟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
编辑:内蒙古宏途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20

内蒙古公考有关内蒙古招警考试:阿拉善盟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详情

  内蒙古招警考试---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经阿拉善盟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阿拉善盟公安局关于公开自主招聘辅警人员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警单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阿拉善盟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招聘93人。招聘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7年阿拉善盟公安局公开自主招聘辅警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警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岗位的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技校学历,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5.具有阿拉善盟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残疾、无斜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不构成人社部6号令、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规定回避关系的。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及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的人员。

  以上条件中,涉及到学历、户籍、年龄等时间界点统一限定为2017年《阿拉善盟公安局公开自主招聘辅警人员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

  (二)内蒙古公务员备考指导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复审、体检初筛、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复查、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www.alsrcks.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8:30—12月25日18: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入伍、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协议。

  6.盟公安局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说明理由;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修改信息或重新选择岗位;对填报信息不完整或未上传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

  7.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2月28日8:30—12月30日18:00,资格复审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时间如有变动,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体检初筛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两份);

  (2)政审表(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退伍人员提供民政局出具的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体检初筛和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初筛范围。体检初筛在盟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体检初筛医生、政审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相关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初筛工作须在体能测试前完成,体检初筛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和1000米(女800米)三项,具体注意事项请参阅《体能测试考生承诺书》。

  4.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为:总分150分,单项成绩不低于30分。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或在相关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5.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确认报名

  1.体能测试通过人员须于2018年1月12日8:30—1月13日18:00登陆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缴纳报考费70元/人(考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完成缴费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时间如有变动,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2.报名确认时间(查询报名是否成功):2018年1月14日8:30—18:00。时间如有变动,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3.打印准考证时间。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1月17日8:30—1月18日18:00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动,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指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定为1:3,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补充报名,补充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报名者按1:2的比例进入笔试。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并将该岗位核减的计划招聘人数增加到不限专业条件的招聘岗位中,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适合岗位。

  2.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不设定具体范围。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公示成绩。

  3.笔试时间:2018年1月22日下午15:00—17:00。时间如有变动,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4.加分条件: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盟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5.笔试结束后,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按照每个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6.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和总成绩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公布。

  2.按照每个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范围。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对“特殊语言类”岗位再增加专业测试。

  4. 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2.5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要加试面试,确定人选。

  5.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数由盟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需求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复查范围人员名单。

  6.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只能递补一次。

  (七)体检复查

  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复查人员名单。

  1.体检在盟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进行。

  2.体检医生、政审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相关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体检复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

  1.体检复查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盟公安局负责,考察内容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

  2.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 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每个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自动放弃或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内蒙古招警考试上岗人员管理方式

  1.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编制,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2.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由盟公安局与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为期6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辅警人员聘用手续,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内核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薪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与全盟公安机关事业编人员同工同酬同待遇。

  六、其他

  (一)建立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应聘人员要慎重报考,进入笔试范围后任何环节放弃的应聘人员,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聘用手续后,应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导致人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聘用的应聘人员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分别给予相关处理。对违法违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483-8337221(阿拉善盟公安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0483- 8337219(阿拉善盟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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